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统计备案工作,根据临人办发[2009]141号和临人办发[2010]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09年度考核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年度考核材料。市直党群口机关事业单位、市检察院、法院将年度考核材料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市直政府口机关事业单位将年度考核材料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按照管理权限汇总后上报。 (二)本次年度考核有关表格的数据统计不包括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和离岗人员。 (三)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于3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四)年度考核需报送的材料(连同电子版)均一式一份。 二、各县区报送材料: (一)年度考核报告; (二)1、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三、市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送相关材料: (一)年度考核报告; (二)1、公务员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三)连续三年(07、08、09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并附相关材料(07、08年度考核批复)复印件。 四、其他 (一)报送材料请用B5纸打印,单位需加盖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印章。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单位)指2008年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复的部门(单位)。 (三)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可随纸制材料一并报送,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报市委组织部的材料可发送到lyzzbdpk@163.com;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材料可发送到sdlygwy2008@163.com。 附件: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文件下载: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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